今午我们忙着做最后一分钟的shopping,回途中在交叉路口被个讲着电话的小伙子撞了一下屁股。
这小伙子一幅吊儿郎当的模样, 一直忙着讲电话,我们看了有点儿不爽。我拍了案发现场的照片(一副CSI的模样),就劝他回家吃团圆饭了,反正这个时候已经什么都不能做了。然而,他既不想claim insurance,又不想赔我整个bumper,一直优柔寡断的。然而,他生命中有两个贵人,一个是他的老板,一个是我老豆!
他的老板当真伟大,新年“流流”他电话一到老板二话不说就到现场助阵来了。我老豆更伟大,当我不耐烦了,想要撇下他离开现场了(改天再拿照片去报警),我老豆说:“在路上驾车,发生交通意外谁也不想,却又是免不了的事儿。我们不可以得理不饶人,应该给人一个机会,否则我们去报警后这小伙子就损失惨重了,再给他时间想想吧!”(老实说,我真不知道三十年后我是不是有本事练就老爸这一善心和耐心)
最终,在他老板和我老爸的极力谈判下,我们就在完全没有惊动“官气”的情况下和平解决了。
虎年,就这样子无惊无险平平安安结束啦!
从另一个角度,如果让他受到惩罚后,可以提醒他小心驾驶,也不是坏事。
ReplyDeletefrom my understanding, insurance won't make the claim for bumper change, which is cost < RM400, unless you don't mind to get extra 'hit' from the workshop to aim more claim. /klm
ReplyDeleteAh Mooi, you are incorrect. It is claimable. It depends on how the agent justify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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